商标权侵权***日益增多,商标权的保护也越来越受重视,富答***咨询商标律师根据自身的经验及相关规定来谈一谈有关商标权保护的相关问题。商标权的独占使用是有条件的,在******范围内,商标权人可以行使其权利,超过规定的保护范围,就不再享有商标权。规定保护范围的目的是使商标注册人把其专用权限制在注册范围之内以确定侵权与的界限,并制止和制裁商标侵权行为,从而保护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合法商标权益。
我国商标法对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做出了规定,即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应当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就是说对于注册商标的保护应当仅限于在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之内,而不得任意改变或扩大。基于此,商标权要得到保护则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具体从以下两点做出进一步的说明:
***,要得到商标权的保护,必须是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商标所有人不能擅自改变所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而必须使用核准注册时所确定的商标文字及图案,否则其所使用的商标就得不到***的保护。如果在商标注册后需要修改的,不论修改大小,均应当另行提出申请并获得核准,否则商标局将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所注册的商标。对图形商标,注册商标需要改变颜色的,一般也应当向商标局另行提出注册申请。颜色局部改动不影响原注册商标特征的,可以不再重新申请,但应当申请商标局核准备案。商标局将新颜色的商标图样贴在《商标注册证》上发还商标注册人。
第二,要得到商标权的保护,注册商标必须是使用于所核定类别的商品上的。一般来说,一件注册商标只能使用于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之上,如果商标注册后又需要将注册商标扩大使用于同类商品的其他商品之上,则应当按商标注册程序另行提出注册申请。如果商标注册之后需要在其他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这一商标,也可以再提出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不过,如果已经有别人在新申请的商品类别上注册了这一商标则,那么你所提出的有关这一商标的注册申请就不会得到商标局的核准。因为商标权人没有权利排斥他人在不同种类的商品上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但是,商标权人有权利排斥他人在同类不同种的商品以及类似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因此,商标权人如果需要扩大保护范围、防止竞争对手滥用自己的商标,则必须要同时在希望保护的商品种类上逐一申请商标注册,否则就难以防范。富答***咨询商标律师编辑。(本文参考及摘编自:《知识产权法详论》张平 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7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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