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及要求
作者:丰皓企业登记2012/7/26 7:31:38

   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是不能少的。2006年公***修改后,对于注册公司的***低注册资本也做了调整。

  根据修改后的公***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低限额为***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低限额为500万元。

  2006年新公***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同时,由于各种原因,虽然***终没有采纳***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低限额),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出资比例结构方面,一是将工业产权扩大到整个知识产权,二是取消了无形财产出资比例的限制,而只是规定***出资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更为重要的修改是根本改变了对股东出资的立法方式,以一个富有弹性的抽象标准“可以用***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财产”取代了原来机械、固化的***列举式的规定,不仅实质性地扩大了股东出资的范围,而且充分地利用各种***资源和社会财富,***大限度地满足股东和公司的***需求。

  出资方式

  按照《新公***》第二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 ***。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出资。 全体股东的***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 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第三,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第四, 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第五,劳务和***出资.有些大陆法系***,还允许股东以劳务和***出资,但仅限于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分有限公司则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出资.如<<德国股份法>>规定:"实物出资或实物接收只能是可以确定经济价值的财物;劳务不能算作实物出资或实物接收."与大陆法系***相比,一些英美法系***对于股东的出资方式规定得较为灵活.如<<美国示范公***>>规定:"董事会可以认可发行***,为此而收受价金,该价金包括一切有形或无形财产,或是能使公司享有利益,这包含现金,付款证书,已提供的劳务,提供的劳务的合同或公司的其他证券."我国<<公***>>虽未明确禁止股东以劳务和***出资,但从其列举的股东出资标的来看,我国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向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商户名称:上海丰皓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2024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