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册公司行业浅谈企业信息公示操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报操作
(一)企业年报时间:
1、2013年年度年报: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2014年年度年报: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3、企业应当报送2013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报送2014年度报告并公示;
4、截止2014年2月28日,企业未按照原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未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的,应当依法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
1、2013年年度年报: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2014年年度年报: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3、个体工商户应当报送2013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报送2014年度报告并公示;
4、截止2014年2月28日,个体工商户未按照原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未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的,应当依法报送年报告并公示。
(三)报送途径
企业必须通过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陆上海市工商行政***门户网站(www.sgs.gov.cn)进行报送;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申领事宜请登陆www.962600.com“企业年报公示申领法人一证通服务专区”了解并进行相关操作;个体工商户不需要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
(四)报送的内容
1、企业报送企业年度报告书;
2、个体工商户报送年度报告表。
(五)报送的流程
1、企业年报一律通过上海市工商行政***门户网站(www.sgs.gov.cn)进行报送;
2、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上海市工商行政***门户网站(www.sgs.gov.cn)进行报送,也可以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电子报告与纸质报告具有同等***效力。
二、即时信息公示操作
(一)公示时间
1、已经通过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2014年2月28日前已设立公司的实收资本及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发生变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转为公司向社会公示;
2、公司的实收资本及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在2014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发生变动的,公司应当于2014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3、2014年10月1日以后发生变动的,公司应当在变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报送途径
企业必须通过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陆上海市工商行政***门户网站(www.sgs.gov.cn)进行报送;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申领好,企业年报公示申领法人一证通服务专区”了解并进行相关操作;个体工商户不需要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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