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试验仪器
本试验采用符合以下要求的拉力试验机;
a.夹持器移动速度为 50 士 5 mm / min ,
b .力的指示值误差不大于 1 % ;
c .上、下夹持器均为钳口式夹持器,它们对试样施加足够且均匀的夹持力,使试样与钳口间无滑动,
d .带有自动绘制力的曲线的记录装置。
5 试验程序
5 . 1 将试样夹持部分夹在上、下夹持器中,以剥离面朝向试验者。
5 . 2 启动试验机,以 50 士 5 mm / min 的夹持器移动速度将包布剥离,同时记录剥离力曲线.试验中,如包布断裂或出现裂口,应立即中止试验,将包布在该处剪断,重新剥制夹持部分,然后继续试验,直至记录到 5 个齿包布剥离对应的 5 个***高峰值力为止。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同步带的包布剥离强度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有齿面有包布的同步带。
3 试验宜条件
试验室温度为 23 士 5 ℃ 。
4 试样
4 . 1 试样或样品带应在上述试验室条件下停放至少 24h 再做试验。
4 . 2 试样为从样品带上截取的一段,公称宽度大于 30 mm 的带,试样宽度为 30 士价 mm ,公称宽度小于或等于 30mm 的带,试祥宽度等于带宽。
试样可尽量长些,至少能进行 5 个齿包布的剥离试验.
4 . 3 用手工将试样一端的包布剥开足够长的夹持部分。
6 结果计算
6 . 1 计算 5 个齿对应的 5 个***高峰值力的平均值.
6 . 2 按下式计算包布剥离强度,作为试验结果:
a= F/b
式中:a ― 包布剥离强度, N /cm,
F ― 5 个齿的 5 个***高峰值力的平均值, N ;
b ― 试样宽度, cm .
7 试脸报告
a .试验依据标准的编号;
b .带的型号和生产单位;
c .包布剥离强度试验结果;
d .试验者和试验日期。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青岛橡胶工业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青岛橡胶工业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光、于红兵、韩德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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