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答疑精选问题
【问题一】我是一家劳务公司,收入已达般***人标准,是否要主动到税局办理般***人登记?若要采用简易征收是否要到税局申请,是否所有合同都可以简易征收?
答:根据《***一般***人认定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八条的规定,贵公司达到一般***人标准后应主动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登记手续,税务机.关会直接登记为一般***人,但不得使用***专用发.票且不得抵扣进项。会对贵公司造成损失。成为一般***人后,除个别业务适用简易计税办法外,应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并非所有合同都可以简易征收。目前简易征收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
【问题二】我2013年的工程,现在税.票未开完,怎么办?
答:根据36号文件及总局2016年17号公告的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老项目。
***人对建筑工程老项目可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征收率为3%。简易征收项目可以开具***发.票。
如果该工程原已缴纳营业税但未开具发.票,现在需要补开发.票,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补开***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问题三】我企业是一般***人,购买乙方货物并收到货物和***专用发.票认证后,乙方推销员坚持不让我方转帐***,却要我方付给现金50万元。请问我方以现金结算会不会日后成为不符有关资金流规定的问题?
答:上述行为已经超出了现金的使用范围,不符合相关财务规定。建议贵公司采用转账方式付款,避免上述***专用发.票不得抵扣的风险。
【问题四】旅行社的出境业务的免税政策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首先,需要签订书面出境旅游服务合同;其次应单独核算出境游业务的销售额,准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免税收入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后,应在首.次享受免税的***申报期内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规定的申报征期后的其他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手续。
【问题五】我是一般***人,五月一号之前有一笔场租***税了,但是未开发.票,五月一号之后,客人要开发.票,请问怎么开,怎么报税?
答:营改增前的租金收入已缴纳营业税但是未开发.票,营改增后客人要开发.票的,贵公司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补开***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报税时补开的***普通发.票无需在***申报表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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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种常见的财税误区
1
营改增误区,180天概念,是认证期限,既自该专用发.票开具自日起18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于抵扣进项税额,而抵扣是认证当月抵扣,既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于抵扣进项税额——180天是认证期限,认证完了就当月抵扣。
2
办公用品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暂行条例》第十条:5种情况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也就是说取得***,用于生产服务经营活动(这句话是废话,因为办公用品一般都用于经营性活动),不属于上述5种情况(非应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非正常损失等),也就能抵扣!
3
个人***平价或无偿转让就不要交个人所得税!看看***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规定:自然人转让所***企业***(份)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本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即平价或无偿转让,税务机.关有权核定转让价。
4
餐.费就是业务***费?业务***费是指企***为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正常经营中,餐.费产生的原因各种各样,如:出差人员出差时非***客户的餐.费、会务.费中的餐.费、董事会会费中的餐.费、员工年会会餐;加班餐.费餐;拍摄影视作品时吃饭作为***出现,都不算***费。
5
固定资产是“2000元”以上的标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性资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也就是说取消了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那个标准还是N年前的会计制度下的,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借贷呢!
6
开.票才“缴税”。何时缴税不以开.票为准,而是按各税种规定的***义务发生的时间为准,如销售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不管是否开.票,在发出商品时就应该确认收入,需缴纳增值;还有开.票了未必要“缴税”,如预收跨年房租,也开.票了,营业税应该缴,但企业所得税要分期确认收入,也就跨年分期确认收入。
7
工资薪金发现金就缴个税。如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人,不予征税(独***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8
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才可以享受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等文件,没有对享受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的企业的范围做限制,所以不是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才可以享受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
9
营业外支出都要***调增。营业外支出是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有条件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有条件有标准扣除)、盘亏损失(有条件扣除)、罚款支出(分类别可扣不可扣)、非***性资产交换损失、***重组损失(2种情况一般可扣)等。
10
小微企业免税政策不免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财税〔2014〕122号明确,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月营业额/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文化事业建设费;同时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安排***人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免征***人就业保障金。
11
有发.票才能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满足合法的扣除凭证,但合法的扣除凭证不仅仅是发.票,如企业内部的工资单、折旧表,还有******单、完税证明、行政***收费收据等,都是合法凭证,都是可以税前扣除合法凭证!但千万别理解不是所有的没有发.票都能扣。
12
营改增后应税服务与货物劳务进项不能混着抵扣。***应***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没要求应税服务与货物劳务分开各算各的抵扣,只财税(2013)106号特殊规定:原***一般***人兼有应税服务的,截止到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的***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13
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不能税前扣除。国税函2010第079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所得额时扣除。即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可税前扣除,是不征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不能税前扣除。
14
发放给员工的采暖.费补贴没有税前扣除。根据国税函〔2009〕3号规定,采暖.费补贴属于职工福利费支出,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也就是说发放给员工的采暖.费补贴按照职工福利费支出扣除;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采暖.费补贴可以作为工资薪金税前扣除。
15
代扣代缴个税没有手续费。《***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5〕065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手续费。也就是说代扣代缴个税也有手续费哦,别忘记了!
16
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额是全额收入。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也就是说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不在核定收入范围内。
17
消费积分兑换礼品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财税〔2011〕50号规定,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另规定: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即:反馈礼品不征,***所得税征。
18
亏损企业不可以享受***人工资加计扣除。财税〔2009〕70号规定,企业安置***人员的,在按照***给***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所得额时按照***给***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在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计算加计扣除。没有说亏损企业不可以享受***人工资加计扣除。
19
企业展厅领用的产品具企业所得税上视同销售。国税函〔2008〕828号: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展厅领用产品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不视同销售。
20
购话费赠手机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财税[2011]50号.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1
所有的合同都要贴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也就是说,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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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8个常见的会计结转分录
1.结转材料的实际成本:
在供应过程的核算中设置了两个账户来记录材料的实际成本.
一是“在途物资”账户:核算企业购入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
二是“原材料”账户:核算企业库存材料实际成本的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
因而企业购入材料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时应将其实际成本记入“在途物资”账户,验收入库后应结转材料的实际成本即借记“原材料”等相关账户,贷记“在途物资”账户。
2.结转制造费用:
在制造成本法下,产品的成本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个部分。
企业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费用可直接记入“生产成本”账户,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记入“制造费用”,期末按一定标准分配记入产品的生产成本。因而,期末结转制造费用就是借记“生产成本”的相关明细账,贷记“制造费用”账户。
3.结转完工产品成本:
在会计核算中,“库存商品”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成本。因而当产品完工入库时,应将其成本从“生产成本”账户转入“库存商品”账户,结转完工产品成本即借记“库存商品”账户,贷记“生产成本”账户。“生产成本”账户期末余额反映的是未完工产品的成本。
4.结转已销产品成本:
企业在销售过程中,设置“主营业务成本”账户核算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因而已经确认销售的产品的成本,应从“库存商品”账户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即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贷记“库存商品”账户。
5.期末结转费用类账户:
在会计核算中,通过设置“本年利润”账户来核算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企业期(月)末结转利润时应将损益类账户中的费用类账户的期(月)末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以计算企业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即借记“本年利润”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所得税费用”等。结转后各费用类账户余额应为零。
6.期末结转收益类账户:
同样,为计算企业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期末需要将损益类账户中的收益类账户的期(月)末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即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贷记“本年利润”。结转后各收益类账户余额应为零。
将费用类账户及收益类账户均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后,“本年利润”账户如为贷方余额则为从年初至本月底止实现的累计净利润,如余额在借方,则为累计净亏损。
7.年终结转本年利润:
年度终了,应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账户,即借记“本年利润”,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为净亏损,则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记“本年利润”,结转后“本年利润”账户应无余额。
8.年终结转利润分配:
年度终了,将净利润按法定程序分配后,需将“利润分配”账户其他明细账户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结转后利润分配账户除了“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外,其他明细账户均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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