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的***人及事务管理
第十六条 ***、行政***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第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建筑资质许可证,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第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崇义县许可证,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
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内资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及复印件:
1、营业执照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开业的证明;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许可证;
4、法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 ;
5、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6、房屋产权证书或租房协议;
7、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统一代码证书;
8、税务***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服务前移:各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要一次性告知所涉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目录等。
并联审批:将前置、后置审批事项与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实行网上并联办理,形成各审批部门各负其责、同步审查、互动协同、并联审批的工作机制。
信息共享: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其他行政审批的申请信息和各审批部门的审批进度、审批结果,税务疑难许可证,通过并联审批平台与相关部门实现实时共享,提高部门间联合审批效率。
限时办结:各审批部门应通过并联审批平台即时认领审批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网上审批,信息推送(反馈)同步进行。
规范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
版权所有©2025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