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一)相关的几个概念
1、劳动关系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表现形式有两种:直接实现劳动过程,间接实现劳动过程。
2、劳务关系的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
(二)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与区别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人事代理机构哪家***,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人事代理机构,另一方***劳动报酬,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还有一种派遣劳务人员或借用人员的情形,人事代理机构待遇,致使两个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与派出或借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紧密地交叉在一起。这是它们相联系的一面。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五点:
1.主体不同;2.关系不同;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4.适用的***不同;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
哪些情形出现,劳动合同终止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
4、劳动者***,或者宣告***或者宣告失踪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主营业务为劳务派遣、提供工人、报纸招工、民工酒店
劳务派遣分类
全程派遣:
由人力负责员工招聘、入职手续、日常服务、离职手续的全部HR工作。
转接派遣:
用工单位负责员工招聘,而人力只提供办理入离职手续和日常服务。
试用派遣 :
用工单位为规避劳动法有关试用期期限规定,延长观察人才的时间,从而更准确选才。
减员派遣 :
员工原劳动关系在用工单位,经用工单位和人力协商,人事代理机构收费,先将员工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再由员工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重新建立新劳动关系,员工依旧在用工单位工作。
项目派遣 :
用工单位为某一临时项目而聘请各种人才,项目完成后便解散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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