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资质的标准:
1、企业资产
(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工以上资格。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承包业务范围:
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标准承担业务范围
(一)***
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设计,其设计范围和规模不受限制。
(二)乙级
可以承担1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饰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设计。
(三)丙级(家装)
可以承担5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饰工程(仅限住宅装饰装修)的设计与咨询。
四、附则
(一)建筑装饰工程中的主体工程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配套工程是指相关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室内外景观和艺术陈设等。
(二)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三)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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