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工程市政基坑支护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必须按《***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的规定执行。例如: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或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属于***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物安全的基坑支护工程。
对于一个实际工程支护问题,针对该工程首先应该结合资料选择合理的支护方案,然后根据初步选择的方案结合地质条件进行相应的支护参数确定及施工***方案设计。在确定合理的施工参数和作业方法后进行施工***设计等内容。设计中,不仅要认真学习现有规范和工程中常用及新兴的各种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而且应结合当地工程经验和方法,将这些经验方法与自身所学的科学文化知识相结合,从而提出更加经济、合理、有效、快速的施工方案。
基坑的分级
一级基坑:重要工程,支护结构与基础结构合一工程,开挖深度>10m,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在开挖深度以内;开挖影响范围内有历史或近代建筑、重要管线需严加保护;
三级基坑:开挖深度<7m,且无特别要求的基坑;
二级基坑:不属于一级或三级的其它基坑。
一般基坑的支护方式
深度不大的三级基坑,当放坡开挖有困难时,可采用短柱横隔板支撑、临时挡土墙支撑、斜柱支撑、锚拉支撑等支护方法。
1、基槽支护
基(沟) 槽开挖一般采用横撑式土壁支撑。可分为水平挡土板及垂直挡土板两大类。前者挡土板的布置又分为间断式和连续式两种。湿度小的粘性土挖土深度<3m时,可用间断式水平挡土板支撑。
对松散、湿度大的土可用连续式水平挡土板支撑,挖土深度可达5m。对松散和湿度很高的土可用垂直挡土板式支撑,其挖土深度不限。
由于设计人员的疏忽或认识不足,在进行边坡的设计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但这种情况往往较少发生。的是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时,没有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如在喷射混凝土养护过程中混凝土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合理的养护,未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就进行接下来的支护施工,或者是在土钉支护过程中,锚杆并未达到设计的强度等等,都是经常遇到的;同时边坡面的处理不当,达不到标准要求,以及相关负责人员急功近利,没有做好基坑公正施工工序的协调工作,只是盲目的追求施工进度,都会给建筑工程支护带来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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