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要收集哪些证据
原告在起诉之前,一般应当收集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
(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一方有行为、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高明***律师咨询,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遗弃等等。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及其他***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涉外婚姻律师咨询,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三)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四)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五)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离婚时可以进行吗?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不知道对方的财产,在财产分割时存在遗漏的风险,***律师咨询,同时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就会损害另一方的利益,这时候可以申请吗?下面我们就听听律师来讲述下离婚时可以进行吗?
如何进行离婚呢?
1、一般情况下,对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自己可以进行调查,财产可以调查对方的、工资条、有无***等等比较方便的调查。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个人进行往往受限于地域、时间等的条件。如,三水***律师咨询,对方的收入,一般情况下,个人去公司问对方的收入,佛山***律师咨询,是不会得到答复的。
我国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发挥相当重要的作用,人可通过行政手段帮助实现的目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机构也可根据***人的申请进行仲裁,裁决***人必须履行***。如果能得到***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那效果更佳,但随着***职能的转变,特别是本位主义的作崇,实际上***人很少能得到***人上级主管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因此,只能把它当作一种辅助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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