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由哪个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法》和人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我国关于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划分如下: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劳动仲裁律师所,应按我国《民事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院提起。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是否受理,由该依其国内法决定。
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涉外离婚时间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百三十五条、百五十九条规定,劳动仲裁律师事务所咨询,一般国内普通婚姻案件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自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劳动仲裁的律师咨询,应自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但人民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劳动仲裁律师,不受上述期间限制。涉外离婚案件所需要的时间通常为:
1) :人民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2) 送达期间:对于国外一方送达文书,若顺利送达则较快,否则人民采取邮寄或公告方式,则需六个月。
3) 答辩期:三十日
4) 若缺席审理,则裁判文书应公告送达,公告期六个月。
5)上诉期: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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