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涉及***公房***,如何受理
在离婚中涉及***公房***,如何受理?
1、出售人及有购房资格的人起诉要求确认购买公房协议无效的应予受理。
2、购房人起诉要求同住人迁让,同住人起诉要求确认房屋居住权的,应予受理。
3、为修缮楼房的公用设备或相邻房屋、设备,律师咨询,利害关系人起诉要求相邻方予以配合的,应以相邻***受理。
4、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妨碍相邻住户的正常生活或在单元房屋内安放***物品,影响楼房住户安全的,以相邻***受理。
5、楼房中的单元房屋产权人、业主管理为楼房的墙面、屋顶、共用部位、公共设施全部或部分被人占用提起的,应予受理。
6、楼房房屋产权人以物业管理违约或侵害产权人产权、使用权等利益的起诉,应予受理
离婚时要收集哪些证据
原告在起诉之前,一般应当收集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
(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一方有行为、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遗弃等等。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及其他***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涉外婚姻律师咨询,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三)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四)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五)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开庭审理前,涉外婚姻律师咨询,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前时,律师咨询电话,由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权利义务,律师咨询胜诉率高,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法庭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律师咨询,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四)宣读鉴定结论;(五)宣读勘验笔录。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而且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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