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涉外婚姻律师咨询,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不予受理:(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核心内容:涉外离婚是指当事人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婚姻关系的订立在国外而现在欲在中国进行的离婚行为。涉外离婚的送达方式主要包括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的条约规定的方式、通过途径等。下面。
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南海涉外婚姻律师咨询,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所在地的***。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顺德涉外婚姻律师咨询,都必须按照我国***的规定办理。为维护***利益,涉外婚姻律师咨询,各国对涉外婚姻的主体均有一定限制,如我国现役军人、人员、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和服刑的人员,不许与外国人结婚。
版权所有©2024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