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律师事务所的行业须知
作者:信广律师2020/9/20 0:04:03






如居住在国外的一方已向居住国起诉,居住在国内的一方可根据情况采取必要的***步骤,对此我驻外使领馆给予必要的协助。

(二)夫妻双方均是居住在国外的华侨,他们要求离婚的,原则上应向居所地有关机构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如他们原先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因各种原因,居住地有关机构不受理时,双方可以回国向原结婚登记***或结婚登记地人院申办离婚。如双方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时,当事人可办理***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手续。





 男女平等原则是原则,也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及处理权。表现为: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协议离婚是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下面给大家讲解一下协议离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主体要件

  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合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二、离婚合意要件

  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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