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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广律师2020/9/12 8:51:15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首先,不得***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其次,要尽量使分割后的财产一如既往地保持其功用。如对一方工作、职业需要的工具、图书,应分割给需要的一方;对有特殊价值的财产,分割时应考虑其来源;对共同经营、承包的项目,应分割给有经营能力和经验的一方。对生活必需品侵害时,要考虑当事人、子女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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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递交民事诉状,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请求及事实和理由。人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并通知当事人,并在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按多数的离婚案件是不需要提交答辩状的。

  之后人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但不少案件会提起半个月就通知当事人了,并不只是提前3日。




 离婚案件不离婚的,一般不上诉,上诉也不太会改判,反而延长了的时间,如果离婚的,对财产分割、***承担和子女抚养不满意的,可以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的,应当在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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