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婚姻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的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的解决。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广东信广律师事务所是在原广东中信致诚律师事务所的基础上,经广东省批准重新成立、由有多年丰富执业经验的大律师合伙创办的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欢迎在线或来电咨询!
异地离婚:夫妻在外打工能否直接在当地办理离婚
现在很多夫妻都选择外出打工,离开了户籍地来到外地生活或工作。在此期间,如因双方感情不和需要离婚,如何办理呢?可不可以就在异地办理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登记应在所在地办理。双方协议离婚的,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4条的规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申请离婚登记;
而在外地打工的夫妻因为各种因素不愿回户籍地办理离婚,想直接在异地离婚的话,那只能通过离婚。
根据《民事法》第21条的规定,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院提起,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院提起。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院管辖。
什么是住所地和居住地?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比如一直在深圳上班,并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深圳就是经常居住地,可以在深圳起诉离婚。
如何证明居住满一年?可以通过户籍管理的、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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