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中,委托律师并不是审理案件的先决条件,当事人完全可以自己参与程序——请求离婚及分割财产监护权;所以如果你不着急,没有巨额财产纠扯不清,也不会为监护权你死我活,同时具有基本的***知识和语言***能力,能够将事实自述清楚,以及想省钱,那么是否请委托律师区别不大,自诉可能更划算。
但如果想要争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即离婚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数量巨大繁复(房产 *** 公司***)/另一方有隐藏或转移财产的嫌疑;或者双方都非常想要抚养权时,建议聘请律师提供***指导,这类情况有律师与没律师相比可能会出现天壤之别。
四、婚后夫妻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费、伤残补偿费、人身伤害赔偿金等。如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转业费和复员军人从部i队带回的医i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婚后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金等。
五、婚后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接受赠与、遗赠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i婚证起到一方死i亡(合被宣告死i亡)或离婚时为止。
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如何通过进行涉外离婚?
首先,在提起离婚前,我们要确定涉外离婚的管辖:
根据《民事法》规定,我国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也有管辖权。
其次,原告需向提供以下材料:
1、起诉状一式三份,一份自己使用,两份交给。
2、原告自己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会在验证后归还。原告是外籍人员的,需要提供自己的***。
3、或婚姻关系证明书。如果是在国外办理的结婚手续需在该国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4、被告复印件或户籍登记信息。被告是外籍人员的,需提供在华居留证明,或者其他国外的具体地址。
5、委托律师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
6、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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