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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广律师2020/10/20 3:04:58





  四、婚后夫妻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费、伤残补偿费、人身伤害赔偿金等。如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转业费和复员军人从部i队带回的医i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离婚房产律师咨询,婚后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金等。

  五、婚后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接受赠与、遗赠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i婚证起到一方死i亡(合被宣告死i亡)或离婚时为止。









离婚时可以进行吗?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不知道对方的财产,房产律师咨询电话,在财产分割时存在遗漏的风险,分割房产律师咨询,同时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就会损害另一方的利益,这时候可以申请吗?下面我们就听听律师来讲述下离婚时可以进行吗?

如何进行离婚呢?

1、一般情况下,对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自己可以进行调查,财产可以调查对方的、工资条、有无***等等比较方便的调查。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个人进行往往受限于地域、时间等的条件。如,对方的收入,一般情况下,个人去公司问对方的收入,是不会得到答复的。







涉外婚姻并非都是十全十美。从普通公民到各类明星的涉外婚姻,很少白头偕老,更多的是中途裂变,走上另一条———离婚。对此,我们应该慎待。面对此类问题应该怎么办,***对涉外离婚有哪些规定?

(一)一方当事人是中国公民,另一方当事人是外国公民(含港澳台公民,下同);一方当事人住在我国国内,房产律师咨询,另一方当事人住在国外,如双方自愿要求离婚,对抚养子女、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均无争议的,可按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在国内一方所在地或居所地的婚姻登记***办理离婚手续。如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申请离婚或双方对离婚有争议,不论哪一方提起,均应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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