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夫妻离婚房产***-附近的律师(诚信商家)
作者:特顾律师2020/7/29 3:20:33





离婚时,人身***如何分割?

很多人听说买***可以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于是纷纷咨询特顾律师团,买***,***吗?

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投保人为夫妻一方,被***人为子女。

如果是给孩子买***,倒是比较***。司*实践中一般认为,给子女投保,相当于赠与,保单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但是,我们要搞清楚一件事,买***,是为了抗衡风险,不是为了转移财产。以转移财产为目的的买***,都是耍流*。因为***一旦买了,每年就得持续投入,离婚房产***,如果不能量力而行,万一哪天遭遇经济危机,***费交不上,***未达一定年限(一般是两年)又不会产生对应的现金价值,偷鸡不成蚀把米。

二、投保人和被***人均为夫妻一方(同一人)。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如何分割呢?

八民会议纪要指出,针对投保人和被***人均为夫妻一方(同一人)的情形,投保人可以随意选择,因为投保人是他,被***人也是他自己,他说了算,想退保就退保,想继续保就继续保。

1.退保的话,退还的***单现金价值要分给对方一半。

2.继续投保的话,***单利益归投保人,但是要***给另一方***单现金价值的一半。

三、投保人为夫妻一方,被***人为夫妻另一方。

对于投保人和被***人分别为夫妻双方的情形,不是投保人自己说了算,得双方协商一致才行。

1.协商一致退保,则***公司退还的***单现金价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离婚后房产***,一人一半嘛。

2.协商一致继续投保,那么,被***人获得***利益,获得***合同利益的一方要******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对方。

问题来了,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一致咋办?被***人要继续投保,投保人不愿继续掏钱,是退保还是继续投保呢?本着***法中被***人中心主义的原则,结论就是:被***人说了算,继续履行***合同。只不过,夫妻离婚房产***,投保人要变更,就是被***人自己花钱继续给自己投保,但是要***给投保人***单现金价值的一半。 次数用完API KEY 超过次数限制


今年离婚财产分割新规定,还有5种财产专属于“你”,谁也拿不走

*一种,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车辆婚前购房和购车的情况现在较为常见,一般以男性居多,不过随着女性地位的提升,收入的提高,女性婚前自己买房买车也很常见。因为是婚前购买的,而且是全款购买,这样车子和房屋的所有权毫无争议属于你,即便是结婚了,也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仍旧属于你,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常见的情况是婚前男方付了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款,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这个时候房子属于谁?原则上要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话,房子属于男方,不过男方要给女方还*款的补偿以及房屋增值的补偿。第二种,婚前的存款,婚后一直没有动过婚前有存款,婚后发生混同很常见,一旦发生混同,那么就会导致婚前个人的存款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难以区分,这样的情况下,即便是婚前的财产,也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一种情况除外,那就是婚前的存款,婚后一直没有动过。例如女方婚前存款十万,定期十年,婚后没有新往里面存,也没有取出来过。结果结婚没几年就离了,这个时候女方的存款还是自己的,就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只归属于女方,男方无权分割。第三种,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款常见的有*伤赔偿金、交通事故中获得的伤残赔偿金等,这些财产因为具有保障受伤人员未来生活的作用,具有其“特殊性”,因此不管是啥时候获得的,都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也无权要求分割。第四种,私人物品个人的生活物品,因为具有*密性,因此也只专属于一方,例如女性的衣服、包包、化妆品等,例如男性的衣服、剃须刀以及其他私人物品等。私人物品专属于你,别人无权要求分割。第五种,别人明确表示赠与给“你”的财产赠与一般发生在亲属之间,父母亲赠与子女的情况较为常见,如果是婚后父母赠与的,这个时候父母什么也没有表示,则很可能是默认赠与给夫妻双方的,但如果父母在赠与的时候明确表示只是赠与给自己的子女,那这个财产就只专属于自己的子女,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无权分割。 次数用完API KEY 超过次数限制


03

夫妻约定一方以个人名义筹*购房但购房款实际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裁判要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约定一方以个人名义筹*购房,且该房屋为购房者个人财产,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但实际购房出资主要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可以认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04

婚后一方借钱买房且登记在个人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裁判要点】

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虽然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因涉案房屋属于双方婚姻关系期间取得,且有证据表明购房款系向一方父母借贷而非赠与获得,涉案房屋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理当依法分割。

【观点】

在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不论是夫妻共同购买还是一方购买),如果产权人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应当推定为共同财产。因为根据《婚姻法》和有关司*解释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因而,产权人主张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应当由其举证证明(如个人婚前资金购买或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协议等)。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属于个人财产,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次数用完API KEY 超过次数限制


离婚房产***-夫妻离婚房产***-附近的律师(诚信商家)由深圳市特顾法务服务中心提供。深圳市特顾法务服务中心(www.tegulaw.com)是从事“***咨询”的企业,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用心服务”的理念,为您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钟誉峰。

商户名称:深圳市特顾法务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2024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