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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珠佳房地产2020/9/30 21:29:24







我国的土地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和继承。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1、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对某宗具体用地所规定的用途。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准(G***137-2011),城乡用地分为2大类、9中类、14小类,而常用的用地性质实际上是指其中一小类——H11城市建设用地的性质分类。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广泛,、企***、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我国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进行核实确定。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在探索新型产业用地供应制度方面,松山湖片区将争取片区内试点创新企业用地方式,强化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的产业招商导向和批后监管,研究差别化供地政策,探索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出让方式,降低工业、制造业企业用地成本,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研究新型产业用地管理办法,产业用地分割销售办法,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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