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土地转让-珠佳房地产***-土地转让
作者:珠佳房地产2020/9/11 6:28:01





建设用地批准书应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A类:划拨用地(增量)

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于单独项目选址)、《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属***资金项目,提交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文件、经批准的***计划文件;属于非***资金的,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及核准文件;

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于单独项目选址);

5.有勘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勘测定界图以及位置示意图;

6.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安置补偿协议;

7.外环线以内项目需附1:2000或1:10000(中心城区外)现势地形图2份(其中一份用铅笔标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及土地利用现状图(1:10000)(标注位置);

8.新增费和耕地占用税缴纳凭证;

9.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委托书;

10.规划设计成果或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土地转让价格,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土地转让,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有可能的。




城市用地分类

第2.0.1条 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类,二手房土地转让,46中类,73小类。

第2.0.2条 城市用地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

第2.0.3条 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但不得增设任何新的类别。

第2.0.4条 城市用地分类应采用字母数字混合型代号,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各采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城市用地分类代号可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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