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土地出租-珠佳房地产(在线咨询)-土地出租
作者:珠佳房地产2020/7/17 9:06:01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转让合同不得违背******、***规定和原合同及《产业用地***建设协议》的约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部转让后,原土地出让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




我国对于工业用地转让是有相关政策规定的,这也算是一种***补充。

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哪有土地出租,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

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土地出租,并且***(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土地出租转让,收回土地使用权。






转让一块工业用地,怎么转让?具体的手续是怎样的?

通常有两种做法:一是直接过户,和买房子没什么不同;二是***转让,就是收购土地使用权人的公司,自然公司名下的房产也就是你的了,这样做有***风险,就是你不知道原来的公司做过什么的事情没有,所以要进行律师和会计师做尽职调查,并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提供不可撤消的。这样做可以省下一大笔过户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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