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改更新用地-珠佳房地产公司-旧改更新用地对外出售
作者:珠佳房地产2020/7/10 3:49:40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规定,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改变为商业、旅游、***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的,应当取得出让方和市、县城市规划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变更后的土地用途,以变更时的土地市场价格补缴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旧改更新用地销售,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如何把工业用地转成商业用地

一、土地法中明确规定改变用途的条款: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旧改更新用地买卖,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旧改更新用地,报原批准用地的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补地价(单价)=原容积率下的土地单价/原容积率×(现容积率-原容积率)

【例2-3】某宗土地总面积1000平方米,容积率为3,对应的土地单价为450元/m2

现允许将容积率增加到5。试计算理论上应补交地价的数额。

【解】理论上应补交的地价的数额为:

补地价(单价)=原容积率下的土地单价/原容积率×(现容积率-原容积率)

= 450/3×(5-3)=300(元/m2)

补地价(总价)=补地价(单价)×土地面积

=300×1000=3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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