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中介服务机构欢迎来电
作者:珠佳房地产2020/6/2 23:04:36






受让方须报材料1、项目批复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明材料等3、上缴财局契税证明4、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符合规划的图件资料三、双方共同提供的资料1、土地转让申请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四、如改变土地用途,由受让方重新评估,补交差额部分的出让金,契税并办理相关手续

一、转让合同的形式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一)办事程序由转让双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利用股受理审查是否符合转让条件—现场勘测—地价评估—填写转让申请审批表—利用股审核—报局批准—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二)转让土地报件1、用地申请2、土地使用证(原件)3、原出让合同,批复文件(涉及招、拍、挂的提供成交确认书)4、双方转让协议5、如改变规划的提供规划部门意见6、土地评估报告7、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三)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房地产中介活动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因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之间没有固定的联系和关系,不受交易对象的限制,也不受交易主体的制约,从而使它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也就是说,它可以不受时间、地点、交易对象和交易方式的限制。

房地产中介服务的范围比较广泛,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是目前三种比较重要的形式。(1)房地产咨询房地产咨询,是指为房地产活动当事人提供******、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咨询服务的经营活动。从事房地产咨询活动的***,即为房地产咨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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