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公司变更***需要资料择优推荐「多图」
作者:独角兽2020/8/26 23: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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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成功后,企业会获得,用于项目和工程施工。但是,获得的资质并不是能够使用,而是需要及时的延续。除此之外,出现一些需要变更的情况,也需要及时的处理。那么,在哪些情况下,企业的公路资质需要变更呢?如果是还不了解的朋友,来详细了解下。1、公司名称持有公路资质的公司名称出现了变动的话,首先就得完成工商登记,进而领到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领取后,就要准备材料,将资质也更改过来。2、注册地址由于公司发展需求,不在注册地址办公,而将新的地址注册上去。在这样的情况下,因为注册地址改变,就需要将变更过来。3、企业法人公司经过分立、合并等情况,出现了法人的变动,需要在完成法人变更后,去完成包括资质在内的各项证书变更申请。4、经济类型企业的经济类型发生变化,比如从“国有”变为“私有”、“内资”变为“外置”等等。只要出现了变化,就应该及时提出申请。以上介绍的内容,就是公路资质获取后,企业常出现的4种变更情况。在这些情况出现后,企业就要及时准备材料,去进行资质变更的申请。否则的话,就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经营,乃至于不能再参加到公路项目施工中。





独角兽财税解答:

新的一年开始了,我们知道建筑变更是建筑企业常见问题,比如由营业执照的内容变更就会导致建筑变更,因为这两个***的内容是要求一致的,不得私自涂改,是需要去建设部门申请的。下面我们来看下2020年建筑变更需要注意什么?一、变更表内容  1、资质变更申请表包括的内容很少,和资质申报相差很多。只需要填写变更内容即可,以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和建筑市场管理司审查意见。需要由审核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或***签字,同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企业在填报资质变更审核表时,只需要填写变更内容即可。这一点其实很简单,只需注明变更前和变更后的内容。填写以后,交由相应***审核。二、填报注意事项  1、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意见栏中的盖章为本单位公章或行政许可专用章,单位内设机构无效;  2、如果是办理编号变更,变更后一栏由建设部统一填写;  3、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在此表格中注明即可,不需要单独出示其他许可文件;  4、在填写完资质变更审核表后,还要提供其他附件材料,如原件和复印件、企业章程、营业执照、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  建筑变更会引起其他事项的关联,比如财税方面,可以找独角兽财税公司帮您解决。


独角兽财税说:

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变更流程如下,提醒注册地址迁以后,如申报税务报表连续3个月出现异常,即使你在其它地方办公,也会有人来查,每年的稽查是必到的。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变更流程事项内容: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名称、变更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经营范围、变更营业期限、变更实收资本、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变更公司类型、变更出资方式、迁入、迁出本市(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辖区的)、内资企业变为外资企业登记、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有限公司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许可方式为直接申请。条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变更住所: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3、经办人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并注明“与原件一致”)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定代表人签署)6、新住所使用证明7、***、行规和决定规定公司住所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同区变更,营业执照拿到后,要在30天内到国税、地税办相应的变更地税变更,需带资料: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法人签字,盖公章,填一份就行了、房屋租凭合同复印件、房屋租凭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章7、工本费六元以上资料均要a4纸。国税:拿着国税卡去办理初始化和登记,等等


独角兽财税:

当用人单位的公司变更登记时,原有的劳动合同应如何处理呢?我国***规定,公司登记要素的变更后,劳动合同必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在实践中,常见的情形是用人单位的名称发生变化。用人单位的名称只是代表一个用人单位的称谓符号,用人单位的名称变更,也只是这一称谓符号发生了变化,而用人单位这一实体***及其内部机构、人员并没有任何变动,更不会导致原公司消亡,只是以另外一个名称继续存在。既然主体尚在,自然不应改变原劳动合同双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即人单位不能因此处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这是指实体上不会发生变化,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营业地等毕竟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既然这些元素发生变化,在形式上,还是应该就劳动合同这些条款进行变更。其次,假如用人单位的主体发生变更,劳动合同也必须继续履行。用人单位主体发生变化主要有分立、合并两种形式。按照《公》的规定,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合并为一个用人单位,包括新设立合并和吸收合并。新设立合并指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合并成为一个新的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解散;一个用人单位吸收其他用人单位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用人单位解散,其权利义务一并由另一个用人单位承担。分立是指一个用人单位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分立包括创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两种形式。创设式分立指一个用人单位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新的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解散;存续式分立指用人单位分出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新的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继续存在。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的直接后果是一部分劳动者要为新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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