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发布应对疫情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
坪山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和***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确保城区平稳运行,推动经济稳定增长,定本措施。
01降低企业经营成本1延期复工支持坪山区用工规模100人以上工业企业,因疫情防控需要,延期至2月20日之后复工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延期至3月1日之后复工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资助(以上年度十二月缴交数为准)。因疫情防控需要,在省、市、区相关规定时间之后,从疫情高发区返回深圳的员工,给予每人一次性1000元资助,由所在企业统一申报。
区人力资源部门搭建灵活用工调剂平台,支持未复工企业***富余劳动力向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有序流动,缓解特殊时期劳动用工矛盾。
2租金支持对租用区***以及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物业(含厂房、创新型产业用房等)的企业,免除2个月租金;企业上半年每月租金可以延期三个月缴交。鼓励倡导辖区非国有企业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参照国有企业做法,适度减免物业租金或协商延期缴交租金。
2020年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税收优惠政策、申报时间、好处、流程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所得税率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二)“两免三减半”(取消)。原深圳特区以内,2008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自取得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人才安居奖励补贴。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推荐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补贴标准为:龙华新区240万(50%配套),宝安区320W(100%配套),光明区240万(50%配套),福田区170万(10万),龙岗区240万(50%配套),其他区域均160W。
(四)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专利收费减缴
1、费用减缴项目为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复审费四项。
2、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请求减缴上述收费:(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三)***、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3、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规定收费的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规定收费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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