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登录“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系统”,完善2019年度单位信息后,为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填写申报信息,经汇总、确认本单位全部申报人员信息后,通过申报系统提交申报信息。
(二)提交书面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系统中打印有关申报表格,收集有关申报材料,并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后,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规定的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仅在网上申报但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纸质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三)审查申报信息和材料。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对单位提交的申报信息和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申报信息或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补充材料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材料。逾期不补充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四)确定奖励方案。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发明专利申请流程,根据本年度创新人才奖申报情况,编制本年度奖励方案,并提交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联席审定。
(五)发放奖励金。
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联席审定奖励方案后,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拨付,将奖励金划入获奖人个人账户。
放宽政企资金兑付时限要求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对列入2020年度预算的经济发展资金建立资金审核绿色通道,抓紧***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申报,予以优先兑付。 中小企业区行政***、区属国企清理与中小企业的业务往来账款,对已达付款期的,确保账款清偿率达100%;对未达付款期的,专利申请,可按合同约定酌情提前***。 辖区企业对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欠缴缓缴的各项费用。降低企业违约风险辖区企业对确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复产履约的企业,区***指导企业申请办理疫情不可抗力事实证明,积极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服务。 辖区企业对******项目建设中确因受疫情影响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允许合理延后合同执行期限,不作违约处理。优化对企业政务服务辖区企业优化业务审批流程,商标注册专利申请,拓宽“秒批”服务范围,代理专利申请,推动更多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设立防疫专项荣誉表彰辖区企业对疫情防护期间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机构、园区运营方以及个人等各类主体进行专项表彰,在***项目合作、政策支持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
劳动用工支持辖区参保企业对有序***员工复工复产、***经营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的员工支出,按照其实际支出金额的规模,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专项支持招工支持辖区企业对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帮助企业招工,***生产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专项支持服务支持辖区企业与深圳市贸促委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集中收集企业开具“不可抗力”证明的需求,协调开通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减少损失 辖区企业建立应急公共***服务机制,对于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设立服务专线,开展应急公共***服务叠加配套支持辖区企业对上级***出台的防疫期间惠企政策与本政策有重叠的,企业可叠加享受本区政策。对上级***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区级配套支持的,依照要求予以配套,支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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