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叉车驾驶规定,原则上规定专车专人使用,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叉车不得开出厂门。启动叉车前,先检查制动踏板是否处于锁定状态,控制杆是否处于中位。 启动叉车时,应***行预热,等预热指示灯灭了之后再启动,启动后,立即松开点火钥匙。 再次启动应隔 1 分钟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安排处理。 发电机起动约 20 秒钟,平稳运行后,再开动叉车。
东莞市精诚叉车有限公司主营产品:西林品牌各种电动叉车、蓄电池叉车、仓储叉车、液压堆高叉车、手动叉车、电动托盘叉车、电动堆高叉车、半电动堆高叉车、半电动托盘叉车、前移式电动叉车、防爆叉车、电子叉车秤、移动平台车等等。
叉车操作员必须严格遵守《叉车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⑴、操作人员操作时应正确佩戴劳护用品。 ⑵、在启动叉车之前应检查操作控制和报警装置(包括刹车、转向灯等),如发现损坏或者有缺陷时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修理。 严禁带病运行。 ⑶、搬运货物时,负荷不应超过额定值,叉齿需全部插入货物下面。 ⑷、在潮湿或光滑的路面上,转向时需减速。 ⑸、操作行使时,注意叉车周围的人员、障碍物和上方间隙。 ⑹、不准人员站在叉齿上,车上不准载人;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下面或在货叉下行走。 ⑺、叉齿起升高度过高时,应注意防止上方货物掉落,并尽量使货架后倾,装卸作业应在范围内作前后倾。
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在不妨碍行驶的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在搬运庞大物件时,物体挡住驾驶员的视线,此时应倒开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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