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可以减缓吗?专利制度福利来了
注意!今年国家知识产权ju又发一波福利!
2019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减缓制度,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专利费用减缓的条件更改为以下条件:
(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
(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根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1)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4)复审费。
哪些项目是不授予专利的呢?
现在很多企业都有专利申请,公司内都有自己的产品研发人员,随着也越来越多新的技术新的创新出现。自己研发的成果都想要得到法律的保护,专利申请也随之增长起来了。
但是不是所有的创新、想法都可以申请做专利保护呢?其实不是,有利也有弊。在专利法中,有一定的项目是规定不能授予专利权的:
1. 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如吸du具等
2. 违背科学规则的俄发明,如永动机
3. 科学发明,如发现新星,自然科学定理,牛顿定律等
4.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如新棋种玩法
5. 疾病的诊断和治laio方法
6. 动植物新品种
7.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专利申请保护
专利申请保护是指在专利权被授予后,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不得对发明进行商业性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在专利权受到侵害后,专利权人通过协商、请求专利行政部门干预或诉song的方法保护专利权的行为。
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的专利申请保护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除此之外的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专利保护权是不被认可的。专利保护的期限自申请日起发明专利是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是10年。专利保护期限届满、未缴付年费或主动提出放弃,专利权不再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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