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开挖深度大于等于5m或开挖深度小于5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均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5.基坑工程整个施工期内,每天均应有专人进行巡视检查。巡视检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支护结构(有无裂纹、开裂、渗水等)、施工工况(是否按方案进行开挖、降排水是否正常)、基坑周边环境( 管线有无破损、建筑物和道路有无开裂变形等)及监测设施是否完好。
3、基坑开挖前应将整个支护系统包括土层锚杆、桩顶圈梁等施工完成,管线探测,挡土桩应达到强度,以保证支护结构强度和整体刚度,地下管线探测,减少变形;
4、锚杆施工必须保证锚杆能深入到可靠锚固层内;
5、施工时,应加强管理,避免在支护结构上大量堆载、停放挖土机械及运输汽车;
6、基坑开挖前应进行降水,以减少桩侧土压力和水流入基坑,使桩产生位移;
7、当经监测出现位移时,应在位移较大部位卸荷和补桩,管线探测收费,或在该部位进行水泥压浆加固土层。
基坑监测的方法
1)水平位移监测 ① 测定特定方向上的水平位移时,可根据现场条件,采用视准线法、小角度法、投点法等; ② 测定监测点任意方向的水平位移时,管线探测哪家好,可视监测点的分布情况,采用前方交会法、后方交会法、极坐标法等; ③ 当测点与基准点无法通视或距离较远时,可采用GPS测量法或三角、三边、边角测量与基准线法相结合的综合测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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