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基本程序包括接受任务→编制勘察纲要→编制经费预算→签订勘察合同→实施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野外勘探工作→室内试验及资料整理→编写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提交报告。岩土工程勘察纲要-----是勘察单位工作的设计书,是展开勘察工作的计划和指导性文件。在勘察开始之前,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人员填写“岩土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
工程地质勘探一般在工程地质测绘的基础上进行。它可以直接深入地下岩层取得所需的工程地质条件资料,是探明深部地质情况的可靠的方法。工程地质勘探的主要方式有工程地质钻探、坑探和物探。
工程地质勘查的主要目运用坑深、触探、钻探等勘查手段和方法,对在建工程的场地进行调查研究分析,为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所需的地质资料。
详细勘查主要采用的手段以原位测试、勘探和室内试样检测为主。2)复杂场地或一、二类建筑物,详细勘探点宜按主要柱列线布置;对其他场地和建筑物可沿建筑物周边或建筑群布置;对重要设备基础应单独布置。3)要以地基主要受力层为原则钻探勘探孔深度。如果地基需要进行变形验算,部分勘探孔可以底基层压缩深度。4)对场地进行详细勘探时,原位测试井、探孔数量级所取地质试样,应依据地质的复杂程度、建筑规模或类别进行确定。取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部位,应依据设计要求、地基情况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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