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中,对岩土工程勘察的术语定义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环境特质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勘察文件的活动。
勘察分可行性研究,初勘,定测和补充定测4个部分。当建筑物平面布置已经确定,且场地或其附近已有岩土工程资料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进行详细勘察。每个勘察阶段都有他的目的,先确定建筑的可行性,然后对地质水文情况做一个大致勘察,后详勘需要弄清楚每一个地层岩土情况,需要做原位实验,土工实验,确定地基承载力,进而采取合适的基础形式和施工方法。
工程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地质勘察
工程地质勘察是为查明影响工程建筑物的地质因素而进行的地质调查研究工作。所需勘察的地质因素包括地质结构或地质构造:地貌、水文地质条件、土和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自然(物理)地质现象和天然建筑材料等。其中,岩土工程***资质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岩土工程(分项)***资质。这些通常称为工程地质条件。查明工程地质条件后,需根据设计建筑物的结构和运行特点,预测工程建筑物与地质环境相互作用(即工程地质作用)的方式、特点和规模,并作出正确的评价,为确定保证建筑物稳定与正常使用的防护措施提供依据。
审查工程勘察任务书?
1、审查勘察范围、勘察具体内容与要求、提交勘察成果内容与时间、各技术指标与作业环境。?
2、根据项目总体作业计划拟定工程勘察进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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