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况评审要点
a)工程规模、用地红线范围、各方建设主体、建筑结构概况。特别是地下室结构设计情况,包括周边承台、地梁、电梯井、消防水池、集水井、汽车坡道、后浇带的分布情况、工程桩形式等;b)基坑开控深度的确是否合理。软粘土、承台分布较密、有地梁的地下室,宜取承台垫层作为基坑开挖深度,基坑设计,其他情况可综合考虑;对于靠近基坑边坑中坑或局部较深的,应综合考虑开挖深度;c)基坑安全等级确定是否合理。
深基坑工程设计应考虑哪些极限状态
应认为超过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1) 影响正常使用或外观的变形;
(2) 影响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局部损坏(包括裂缝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超过某一特定状态就不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某一功能要求,此特定状态为该功能的极限状态,基坑设计公司,故也称为界限状态。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这种极限状态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大承载能力或不适用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当结构或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应认为超过了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雨篷的倾覆)等。
当结构或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
极限状态实质上是结构可靠(有效)或不可靠(失效)的界限,或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载;
随着基坑往深、大方向发展,基坑支护和开挖的工期占整个工程工期的比例越来越大,地下室施工周期往往占整个工程周期的1/3以上。为了加快工程进度,深基坑设计,甲方往往想先i行施工支护结构和开挖基坑,以加快进度、节约工期。因此,基坑设计工程,常常是建筑***刚开始设计,就被要求给支护提条件,提地下室轮廓和挖深。勘察外业还没完成,就被要求给支护单位提设计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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