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味精
4.5.1谷氨酸钠(99%味精)
L-谷氨酸单钠一水化物。以碳水化合物(淀粉、大米、糖蜜等糖质)为原料,经微生物发酵,提取,中和,结晶,制成的具有特殊鲜味的白色结晶或粉末。
4.5.2味精(味素)
指在谷氨酸钠中,定量添加了食用盐且谷氨酸钠含量不低于80%的均匀混合物。
4.5.3特鲜(强力)味精
指在味精中,定量添加了核苷酸钠〔5′鸟苷酸二钠(简称GMP)或呈味核苷酸钠(简称IMP GMP或WMP)〕等增味剂,其鲜味超过谷氨酸钠。
4.6芝麻油
又称香油。从油料作物芝麻的种子中制取的植物油,广州有机食品认证证书申请,可用于调味的一种油脂。
4.7 酱类
4.7.1豆酱
以豆类或其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经微生物发酵酿制的酱类。包括黄豆酱、蚕豆酱、味噌等。
4.7.2 面酱
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经微生物发酵酿制的酱类。
4.7.3 番茄酱
以番茄(西红柿)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盐、糖和食品添加剂制成的酱类,添加辅料的品种可称为番茄沙司。
绿色食品申报程序规定
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如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者,均可成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教育网整理绿色食品申报程序规定如下:
4.由各省(区、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确定省内一家较的环境监测单位(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广州有机食品认证多少钱,委托其对申请企业进行农业环境质量评价。
5.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广州有机食品认证申报,由各省(区、市)绿色食品办公室初审后报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教育网搜集|整理 .
6.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通知申请材料合格的企业,接受的绿色食品监测中心对其产品进行质量卫生检测。同时,企业须按《绿色食品标志标准设计手册》要求,广州有机食品认证,将带有绿色食品标志的包装方案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
生产有机葡萄的基地,园区应地形开阔、阳光充足、通风良好、排灌的水良好,应远离城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工业污染源、生活垃圾场等,其生态环境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pH值以6.5~7.5为宜且土质较疏松;灌溉用水水质符合GB的5084的规格,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和GB9137的规定。这就是有机水果的生长标准。
版权所有©2024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