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过程中如出现夹锯的情况,应由下手将工件锯口向两边用力分开,切勿,以免锯条掉落。出现跑锯、窜条(锯条前后摆动)等情况,木工跑车带锯机,即应停车,原木跑车带锯,对锯条、锯料(路)、锯卡、锯轮等进行检查,待锯条正常运转后,再进行锯割。当工作台面锯条通路有碎木杂物阻塞时,应用木棍拨离,全自动跑车带锯机,切勿用手指拨弄。为防止锯条、锯轮轮面上粘结树脂木屑,增加锯条、锯轮之间的摩擦和阻力,工作中可用煤油擦洗。
新锯条安装上后,需要一个磨合的时间,可以将锯齿自然磨损,去除齿刃毛刺,使锯条成为正常锯削状态,这样可以避免锯条过早产生锯齿的崩刃和卷刃。使用切削液可以对锯条起到润滑和冷却的作用,同时还能清洗掉锯齿上在杂物。锯条使用:
9.6 行车装置
采用固定在基础上的卷筒通过钢丝绳来牵引跑车的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9.6.1 卷筒的节圆直径与卷入该筒的钢丝绳直径的比值以及滑轮的节圆直径与通过顶滑轮的钢丝绳直径的比值应大于16。
9.6.2 卷入钢丝绳的方向与卷筒沟槽的夹角应小于4°。
9.6.3 钢丝绳卷入滑轮的角度应小于2°。
9.6.4 钢丝绳与卷筒的连接,可采用压板固定等牢固连接的方法。
9.6.5 应安装有能适当张紧钢丝绳的张紧装置。
9.6.6 钢丝绳应满足以下要求:
a.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使钢丝断裂的负荷与该钢丝绳所承载的负荷之比)应大于5。
b. 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安全圈数:钢丝绳的一端以各自的形式固定在滚筒上,跑车处于远位置时滚筒应有2圈以上剩余钢丝绳;采用摩擦驱动,滚筒上应有6圈以上的钢丝绳。
9.5 车摆装置
车摆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车摆装置随跑车前进和后退,跑车带锯,并能准确地完成退让动作;
b. 车摆装置应在跑车后退移动300mm的距离内完成退让动作;
c. 的退让量应大于9 mm;
d. 至少在跑车前端的车轴和后部的车轴上各设置一个车摆装置,以保证同步动作;
e. 应设置停摆装置。
刨床种类产品特性:本系列为高速压刨的更新产品,吸取老式高速刨的优点,加以合理的改进,具有安全可靠,结构合理,工艺,刨削速度高,光洁度, 方便等优点。本系列结构、工艺上有较大改进。特别是安全方面,吸取国内外木工机床优点,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采取了许多措施,为保证用户安全作出了不懈努力。刨床损坏减小,修理时间和次数均降低,不但提高了生产效率而且提高了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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