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凤岗万江专利侵权“本信息长期有效”
作者:尚科知识产权2020/4/21 12:19:32









    专利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专利权的行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任何他人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定事由的情况下,擅自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此处所指的这种专利侵权行为,万江专利侵权,实际上就是直接专利侵权行为

  行政裁决或协调

  专利权人在侵权人侵权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行政处罚。在行政裁决过程中,有关专利行政部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申请,可对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进行调解。



专利侵权的***责任

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章“专利权的保护”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的救济方法以及专利权的应当承担***责任作出具体规定。其他相关******以及解释有《关于审理专利***案件适用***问题的若干规定》、《关于审理专利权***案件应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专利权***案件应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及《专利行政办法(2015修正)》等。


专利侵权是指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第60条所称的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这里的实施是指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依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为完善举证责任,草案增加规定,人民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的账簿、资料的,人民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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