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的申领要求
排污单位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注册、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或排污登记表。其中,实行***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向分别向市、县(区)级环保部门提交通过平台打印出来的书面申请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到核发部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类的排污单位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后,系统自动即时生成登记编号和回执,排污单位自行打印留存。
排污许可证注意事项
1.因排污单位逾期未提交申请或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质量较差、不配合环保部门修改完善导致未在规定时限内申领获取排污许可证的,后果由排污单位自行承担。
2.排污单位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后,东莞排污证许可证续期,应切实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排污证许可证,按证排污,东莞排污证许可证***,落实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报告及信息公开等环境管理要求,并在大气、水污染物排放口和厂区大门口张贴带有二维码的标识牌。
东莞市粤绿环保有限公司是一家立足于珠三角,服务***,从事环境工程施工和污染防治的***公司,环保综合类***高新技术企业。排污证其他要求
纳入申领范围的排污单位应按上述要求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 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规范运行管理、运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开展自行监测、进行台账记录并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及时公开信息。逾期不办理且继续生产的,东莞排污证许可证批复,视为无证排污,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什么情况需要提出变更许可证?
①排污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正本中载明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
②因排污单位原因许可事项发生变更之日前三十个工作日内;
③排污单位在原场址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变更之日前三十个工作日内
版权所有©2025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