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赠品是否应认定为走S私货物、物品
走S私案件中,有的境外供货商在出口货物时,会给予国内进口商一定比例的促销赠品,***律师辩护,在认定偷逃应缴税额时,是否应将促销赠品计入走S私货物数量,研讨会形成了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对于确有证据证明属于促销赠品的,应将赠品排除在走S私货物的数量之外,以客观反映偷逃应缴税额的实际情况。
另一种意见认为,赠品也应当按照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进行估价,一并纳入进口征税范围。理由是:从实质合理性角度分析,促销赠品是民商事主体之间实施市场让利行为的产物,具有利益交换属性。
高利转d贷罪
高利转d贷罪规定在我国刑f法第1百七十五条,是指违反***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机构资金高利转d贷他人,违f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2010年5月7日***G高人民JC院、《关于***管辖的***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六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机构资金高利转d贷他人,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高利转d贷,违f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d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d贷的
现实生活中,***律师事务所,我们时常会发现这样一种情形,即企业从融资,获得的资金由于未能立即投入使用而成为闲置资金,企业为了冲抵***损失并获取一定利益,而将贷D款所得资金借与他人,并收取高额***。虽然这些企业在贷D款时并不具有转贷牟利的目的,但其后来以将贷D款擅自借与他人的行为完全符合高利转d贷罪的构成要件,已经触碰刑f法红线。
假释撤销的程序介绍
请东莞******律师介绍一下,假释撤销的程序
刑F对撤销假释的法定程序没有具体规定,应当按照我国J狱法第33条的规定进行,即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期间有违反***、***和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长安***律师,尚未构成犯Z的,***律师收费标准,***可以向F院提出撤销假释的建议,F院应当自收到撤销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
律师表示,如果F院裁定撤销假释的,由***将罪犯送交J狱收监执行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版权所有©2025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