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头盔3C认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摩托车乘员头盔由生产许可证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新版规则于2017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2018年8月1日起,摩托车乘员头盔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申请-型式测试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1333365633864-发证书(CQC)-获证后监督(具体需根据企业分类来定)。深圳宜安特检测可以提供相关服务
一、申请
1.1申请途径及要求
通过网络提出认证委托。但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受理:
1.1.1认证委托人、生产者(制造商)、生产企业的注册证明材料中经营范围未覆盖认证产品;***证明材料缺失;
1.1.2其他***规定不得受理的情形。
1.2申请资料
认证委托人应在申请受理后按认证方案的要求向 CQC 和/或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有关申请资料和技术材料,通常包括资质文件、生产企业概况、认证单元信息。
二、型式测试
2.1认证依据
适用于摩托车乘员(包括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GB 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
2.2检测项目
结构、规格尺
***头盔ccc认证就找深圳宜安特***检测认证机构
头盔ccc认证划分单元:
原则上,惠州头盔检测,同一生产者(制造商)、同一生产企业(场所)生产的在 以下方面没有显著差异的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为一个认证单元:
(1)种类(A 类盔、B 类盔) ;
(2)结构和形状(全盔、半盔);
(3)壳体材料;
(4)缓冲层材料;
原则上,摩托车头盔检测,认证委托人应依据单元划分原则提出认证委托。同一单 元中可包含多个“型号(或规格)”的产品。认证机构应在生产企业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对 A 类别的生产企业的单元划分适当放宽。 相同生产者(制造商)、不同生产企业生产的相同产品,或不同生 产者(制造商)、相同生产企业生产的相同产品,可考虑仅在一个单元 的样品上进行型式试验,消防头盔检测标准,其他生产者(制造商)/生产企业的产品需提 供资料进行一致性核查。
获证后准许使用的标志式样 获得认证的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应使用安全类(S)认证标志,式 样如下图:
9.2 使用要求 结合 GB 811 摩托车乘员头盔中标志要求的相关内容,消防头盔检测设备,摩托车乘 员头盔的 CCC 标识应采用印刷、模压方式,认证标识应能保存, 在不***头盔和认证产品的情况下清晰可见。根据产品和工艺特点, 印刷、模压标志可在产品形成的各阶段完成。 CCC 认证标识下方应标注产品序列代号,代号结构为: 工厂编号 生产日期 产品流水号 必要时加施电子代码
防护性能方面:
儿童防护口罩要求颗粒物过滤效率不低于95%,防护效果不低于90%;
儿童卫生口罩要求颗粒物过滤效率不低于90%,***过滤效率不低于95%。
舒适性能方面:
儿童防护口罩要求吸气阻力不高于45Pa、呼气阻力不高于45Pa;
儿童卫生口罩要求通气阻力不高于30Pa。
佩戴舒适性方面,推荐采用可调节式口罩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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