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区分类保管 分区分类保管是指按照货物的性质(理化性质或使用方向)划分出货物类别,根据各类货物储存量的计划任务,结合各种库房、货场、起重运输设备的具体条件,确定出各库房和货场的分类储存方案,使“物得其所,库尽其用”。
①按理化性质对货物进行分区分类保管。这样的分区分类方法,便于仓库对货物采取相应的养护措施,出口到印尼双清,便于进行清查盘点,便于提高货位的利用率。
②按使用方向或按货主对货物进行分区分类保管。这样的分区分类方法,便于仓库发货或货主提货,出口到印尼货运费用,但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即容易造成货位的交叉占用,以及货物间相互产生影响。因此,通常情况下,通用货物多按理化性质分类保管,专用货物可按使用方向分类保管。
分类保管的原则是:货物性质互有影响和相互抵触的不能同库保存;货物保管要求温湿度条件不同的不能存放在’一起;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必须分开保管;作业手段不同的也不宜存放在一起。

货物验收牵涉的面较广,对货物的包装、标志、数量、品质会涉及至货物托运人,也会涉及到货物运送人,因此,仓储管理人员验收货物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做好验收工作,以便一旦产生***时有利于责任的划分。对验收过程出现的一般问题,出口到印尼,其处理方法有:
(1)件数不符
仓储管理人员在点收货物中,如发生货物实际件数与有关单证记载不符,经复点验定后,即应在相关的单证上做好记录,先按实收数签收,再将短少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通知有关方。
(2)包装异样
对点收的货物包装出现异样时,仓储管理人员应会同货物运送人开箱、拆包检查,一旦查明残损或货物短少,则做好货物入库场异状记录,对此类货物的接受则应另行堆放,有利事故的处理。


溢短货物的处理
理货人员在工作中到有溢短货物时,可按下列要求处理:
1.理货人员对出口货物应按装货单数字理数装船,对溢出的货物不能装船。如发货要求装船,应由发货人办理更改装货单手续后,方可装船。对短少货物,应联系发货人补装货单数字。发货人无货补足,应将整票货物退关,或由发货人办理更改装货单手续。如货人既不退关,又不更改装货单,理货人员应按理货数字批注装货单。
2.理货人员对进口货物应按进口舱单数字理数卸船,对溢出或短少的货物应编制货溢短单;对散件的货物,应尽量拆合成原件,如无法拆合时,可按短件溢支处理;对无标志标志不符的货物,按溢卸货物处理;对不同票的相同货物,联系有关单位确认后,可溢短
3.理货人员对进口舱单上未列入的货物,如标志完全不符或卸货港非我国港口等,不能理数卸船。如船方要求卸船时,应通过其代理人办妥海关手续后,方可卸船。
4.理货人员对进口舱单上已列入的货物,但目的港、运输标志是属于国内其他港口,可视同本港口货物理数卸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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