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出口限制又称“自动出口限制”或“自动出口配额制(Voluntary Export Quotas)”,简称“自限制”。它是进口国的***或一个工业同出口国的***或相竞争的 工业安排的、对后者所出口的一种或一种以上产品的数量加以限制的措施。
按照这个定义,自愿出口限制是对所有限制出口的双方协议措施的通称。但是,整柜从中国出口到印尼,严格说来,自愿出口限制是由出口国单方面采取和执行的行动,称它为“自愿”,是指出口国具有取消或修改限制措施的正式权利。实行自愿出口限制通常是由于进口国施加了压力;因此,人们可以认为出口限制属于“自愿”性质,那只是由于出口国可能觉得这种限制比进口国可能建立的替代性贸易壁垒较为可取而已。此外,在一种没有竞争的、特别是寡头垄断的工业中,出口公司可能发现谈判一项自愿出口限制对它们有利,那时的出口限制才真正是“自愿”的。

铁路超限货物由线路中心线起分为左侧、右侧和两侧超限并按其超限部位和超限程度划分为下列等级:
(1)上部超限
由轨面起高度(以下简称高度)超过3600毫米有任何部位超限者,按其超限程度划分为一级、二级和超级。
(2)中部超限
在高度自1250~3600毫米,有任何部位超限者,从中国出口到印尼海运费用,按其超限程度划分为一级、二级和超级。
(3)下部超限
在高度自150~1250毫米,有任何部位超限者,按其超限程度划分为二级和超级。
(4)其他超限
对装载通过或到达特定装载限界区段(简称特定区段,下同)内各站的货物,虽没有超出机车车辆限界,但超出特定区段的装载限界时,亦应视为超限货物。超限等级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①对超出特定区段装载限界,还没有超出一级超限限界的,从中国出口到印尼,按照一级超限办理。
②对超出一级超限限界的,应根据超出限界程度确定超限等级。


溢短货物的确定之三
三、核实
每工班销账结束后,理货长应对销账单进行复核,如有疑问,应查阅计数单,如认为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向当班理货员了解核实,及时处理。
卸船结束时,理货长应与港口库场、驳船、火车和收货人核对卸船理货数字和现提数字。务必取得一致意见。如发现双方数字有不一致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理货数字有误之前,不要随意更改理货数字。如不能及时查明原因,从中国出口到印尼空运,则应以理货数字为准。
后,理货长在核实数字的基础上,汇总编制货物溢短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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