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货物运价的分类之三
3.按运输形式划分
(1)直达运价。指适用于两港间直达运输的货物运价,没有转运过程。
(2)联运运价。指适用于水一陆联运的货物运价,从中国出口到沙特物流,包括港口和车站的转运费用。
(3)集装箱运价。指适用于集装箱货物的运输价格。又可分为按所装货物的种类及重量(体积)定价和以箱为单位(不计箱内货物的种类及重量等)定价两种形式。
(4)航次租船运输运价。船舶采用航次租船的形式进行运输时,对单位货物或者货物总量规定运价。航次租船运输运价一般采用合同运价。
货物点收 货物点收是货物入库场的程序,由仓储管理人员与货物运送人进行具体交接。仓储管理人员在接收货物之前应从堆存计划中详细了解入库场货物的票数、品名、数量或件数、尺码、主要标志、货物性质、货物包装等内容和应注意的事项。对于***货物入库场,事先还应做好较周密的收货计划,从中国出口到沙特时效,以保证所采取的准备工作和安全措施,以保证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与损害的风险。
货物点收入库场的依据是货物运单和交接清单,仓储管理人员必须根据上述单证所记载的内容,从中国出口到沙特,对入库场的货物逐票进行验收,一定要使货物的实际情况与上述两张单证所记载的内容完全相一致,才能接收货物,
(一)受理进口前备案及预申报
这是针对进出口展览品的特殊监管措施。对于其他暂准进出口货物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经海关批准;在进口前预申报,实际进出口时可简化手续,加速放行。
(二)暂准进口货物现场监管
在这阶段,海关的任务是受理暂准进出口申报,凭当事人提供的ATA单证册,对没有实行ATA单证册的,凭当事人提供的经选择查验和复核放行,允许货物在暂予免税的情况下进出境使用。
(三)监督按特定目的使用
暂准进出口的货物按规定应该用于事先确定的特定目的,在这个阶段,海关的任务就是根据暂准进口货物的性质和使用情况,有选择地抽查实际使用状况。对货物在使用期间因故、因需做出各种处理的,应区别情况处理,办理相应的手续。
(四)复出(进)口监管
暂准进出口货物在境内外的使用均有规定的期限,期满前均应复出(进)口。海关应验凭原ATA单证册,办理复出(进)口手续。对留购境内(外)的则应重新按正式进出口办理海关手续。
(五)核销结案
暂准进出口货物经使用并按实际去向办理了相应的手续,当事人应持凭ATA单证册至备案地或原进出境海关办理核销,对没有采用ATA单证册的凭保证函及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核销。海关在核对无误后,即应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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