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短货物的产生原因之一 二
一、发货人发货数字不准确或发货标志不符
发货人发货数字不准确是指发货人没有按装货单上载明的数字,将货物如数运送到港口库场或船边,在装船时,理货员又没有发现,以致造成船舶承运货物产生溢出或短少。
发货人发货标志不符是指发货人没有按装货单上载明的标志发货,从中国出口到沙特货运代理,装船时,理货员又没有检查出来,以致造成船舶承运货物在卸货港时,从中国出口到沙特,产生溢出标志不符的货物,短少标志货物。
二、港口漏装或错装船
装货港将整票或部分应装船的货物遗漏未装,将不该装船的货物误装上船,或将不同目的港的货物错装其他目的港的货物中间,均导致船舶承运货物在卸船时产生溢短货物。


(4)对货物包装的检查
对货物包装的检查是指货物的实际包装是否符合有关单证中所填写的包装形式,如“包”、“箱”、“桶”,条件许可时,应详细检查货物包装的外部及内部状态是否良好,包装是否完整,有无损坏现象和水湿、渗漏痕迹,***物是否牢固,因为货物包装是否完好,直接影响到在运输、中转过程中对货物的安全。对包装不良的货物,应由货物托运保管人予以整修,或由仓储保管人在有关单证上做好记录。
对要求仓储保管的货物如系***货,则应特别严格检查货物包装是否符合《***货物运输规则》的包装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仓储保管人员则应拒收保管。
(5)对货物标志的检查
对货物件志的检查是指对托运保管的货物是否己按有关要求做好运输标志,包装储运指示标志,标志的内容应准确、完整,从中国出口到沙特物流代理,图形和字迹清晰,标志栓挂牢固。
总之,对货物件数、重量、尺码、包装、标志等内容的检查,是接受货物仓储的主要环节,货物数量、质量的准确、完好与否直接涉及仓储管理人员可能承担的责任。

 做法有:
做法有:水路货物运价的分类之三
3.按运输形式划分
(1)直达运价。指适用于两港间直达运输的货物运价,没有转运过程。
(2)联运运价。指适用于水一陆联运的货物运价,包括港口和车站的转运费用。
(3)集装箱运价。指适用于集装箱货物的运输价格。又可分为按所装货物的种类及重量(体积)定价和以箱为单位(不计箱内货物的种类及重量等)定价两种形式。
(4)航次租船运输运价。船舶采用航次租船的形式进行运输时,对单位货物或者货物总量规定运价。航次租船运输运价一般采用合同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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