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运价的功能之三
3)有利于***合理运输
一般认为,合理运输是运输***工作的基本原则,消除过远、过近等不合理运输,是节省运输劳动、挖掘运输潜力的重要环节。为此,水路运价应实行有差别的递远递减制,即各种货物按不同运输距离规定差别运价,并对某些主要大宗货物,根据它们的产销联系条件分别规定运价递减终止里程。
什么是自营出口销售
自营出口销售是指由出口企业经营并承担销售盈亏的出口业务。它是外贸企业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
自营出口销售的特点
自营出口销售具有以下特点:
①出口商品定价和与出口业务有关的一切国内外费用以及佣金支出、索赔、理赔等,均由出口企业负担,出口销售的盈亏也由出口企业自负。
②由出口企业直接办理退税,并享有出口退税收入。
自营出口销售的核算
一般贸易的出口商品包括直接出口、转口出口、托售出口、进料加工复出口以及样展品的出口,均在“自营出口销售”科目下按商品分户核算。
2、验收货物
由于对货物运输条件的不同,因而仓储管理人员在接收货物时其验收的***也不尽相同。
(1)对货物重量的检查
凡按重量抵达的,或按件数和重量托运的件杂货,仓储管理人员对托运人所确定的货物重量应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的实际重量记载于货物运单“计费单位’夕栏内。因为货物重量准确与否不仅可能使仓储管理人员在转交货物时承担货物短少的责任,而且也会影响仓储管理费的收入。
(2)对货物尺码检查
仓储管理人员对托运保管的货物有时还应检查其尺码是否与托运人所缮制的单证记载相一致,并将检查的货物实际尺码记载于“计费单位”栏内,这一实际尺码数字不仅可据以准确地计算仓储保管费,而且对货物运送人也有参考作用。
(3)对货物件数的点收
凡接件托运保管的货物,仓储管理人员在接收货物时必须当场点收清楚,并按实际点收数做好记录。
溢短货物的处理
理货人员在工作中到有溢短货物时,可按下列要求处理:
1.理货人员对出口货物应按装货单数字理数装船,对溢出的货物不能装船。如发货要求装船,应由发货人办理更改装货单手续后,方可装船。对短少货物,应联系发货人补装货单数字。发货人无货补足,应将整票货物退关,或由发货人办理更改装货单手续。如货人既不退关,又不更改装货单,理货人员应按理货数字批注装货单。
2.理货人员对进口货物应按进口舱单数字理数卸船,对溢出或短少的货物应编制货溢短单;对散件的货物,应尽量拆合成原件,如无法拆合时,可按短件溢支处理;对无标志标志不符的货物,按溢卸货物处理;对不同票的相同货物,联系有关单位确认后,可溢短
3.理货人员对进口舱单上未列入的货物,如标志完全不符或卸货港非我国港口等,不能理数卸船。如船方要求卸船时,应通过其代理人办妥海关手续后,方可卸船。
4.理货人员对进口舱单上已列入的货物,但目的港、运输标志是属于国内其他港口,可视同本港口货物理数卸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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