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货物运价的分类之四
4.按运价单位划分
(1)单一运价。指对同一货种不论其运输距离长短,都采用相同的每货运吨运价(以下简称“运价率”)。这种运价一般仅适用于短途航线、轮渡或某些海峡间的货物运输。我国仅在内河和市内轮渡航线使用单一运价。
(2)航区运价。指适用于同一航区内各港间按不同货种、不同运输距离而规定的差别运价。这种运价的特点是同一货种随运输距离变化其运价水平有较大的差别,因此,有时称这种定价方式为“里程运价”。航区运价又可分为下面两种主要形式。
①均衡里程运价。同一货种货物的运价率的增加随运输距离的增加成正比关系,即每吨公里运价为不变值。某些内河航区采用这种定价。
②递远递减运价。对同一货种,每单位里程的运价随运输距离的增加而降低。如在100海里时运价为0.1元/吨海里,则每吨货物100海里的运费为10元;而在200海里时运价为0.09形吨海里,则每吨货物的200海里运费为18元。
(3)航线运价。指按照船舶运输的航线对货种进行定价。如秦皇岛一广州煤炭运价为30/吨。航线定价也可以包括中转在内的运输定价。
货物验收之
(3)有货无单
货物业经运送人运至库场,但仓储管理人员并未收到有关货物的单证,这时仓储管理人员应安排场所予以暂存,并及时通知有关人或单位补送单证,待单证到齐后再验收入库场。
(4)有单无货
在货物实际入库场之前,有时为便于库场做好仓储准备工作,货物托运保管人事先将有关单证送仓储保管人,而事后却迟迟未将货物送库场,形成有单无货。这种情况下仓储保管人应及时与货物托运保管人联系,一旦查明确无货来库场,则可将单证送回并注销。
(5)货未到齐
由于多种原因,同一张单证上的货物未能一起运至库场储存,此时仓储管理人员可根据实际到货情况在有关单证上签收。
造成港口漏装或错装的原因有:
(一)货物的运输标志不清
装船时,发现货物的运输标志不清,应由发货人进行处理,如处理得不及时,就有可能被港方遗漏而忘记装船;或将运输标志不清的货物张冠李戴,漏装、错装上船。当然这与理货员的工作有着密切关系,如理货员能尽职尽责,就会得到纠正。
(二)港口库场管理不善
1.进、出货物数字不准:进、出港口库场的货物,由于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执行制度不严,管理混乱,造成货物乱堆、乱放,数字点不清,错收、错发、漏收、漏发,由此导致货物漏装、错装。
2.货物堆码混乱:进口和出口货物,不同目的港、不同票的货物混堆在一个货位上,或隔离界限不清,码垛不整齐,标志不朝外,没有桩脚牌或桩脚牌错误,以致无法按票装船,加上装船沿途的掉件没能及时归人,这都会造成漏装或错装事故。
3.出库把关不牢:货物出库装船时,不认真核对单、货,不仔细清点件数,不认真指导工人出货,不检查垛底和道路,造成不该装船的货物被带上船,该装船的货物没有全部装上船。
什么是出口佣金商
出口佣金商是指接受生产企业委托,***出口业务,从中收取佣金的代理商。
出口佣金商所从事的业务,主要是代国外买主采购佣金商所在国的商品出口,有时也代国内厂商向国外销售产品。出口佣金商代国外买主办理委托业务时,是根据买主的订单或委托购货书(代购订单)进行的,一旦达成协议,买主不能变更其委托,佣金商也必须按照购货书内规定的条件进行采购,运送到地点,由买主付给佣金,并且一切风险和费用均由买主承担。
出口佣金商代理国内制造商开展出口业务时,通常又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寄售,即制造商将其商品交付给出扣佣金商,委托其销售,由出口佣金商在国外市场上寻找买主;另一种是佣金商先在国外市场上寻找客户,获得订单,然后由国内制造商供货。在第二种情况下,出口佣金商的职能与作用相当于制造商出口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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