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运价的功能之一
水路运输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运输过程是社会产品生产过程的继续,运输费用是产品价值的构成部分,因此水路运价体系及运价水平的合理与否,对于国民经济以及人民的生活具有直接的影响。水路运价的功能主要体现在:
1)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运输一方面起着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经济活动的“纽带”、“大动脉”的作用,合理的水路运价可以从经济上保证这种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合理的水路运价对整个水路运输业的发展起着积极促进作用,它可以在经济上刺激运输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服务水平,不断适应并满足国民经济对货物运输的需要,以达到发展国民经济、提高人民生活的目的。
(一)受理进口前备案及预申报
这是针对进出口展览品的特殊监管措施。对于其他暂准进出口货物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经海关批准;在进口前预申报,实际进出口时可简化手续,加速放行。
(二)暂准进口货物现场监管
在这阶段,海关的任务是受理暂准进出口申报,凭当事人提供的ATA单证册,对没有实行ATA单证册的,凭当事人提供的经选择查验和复核放行,允许货物在暂予免税的情况下进出境使用。
(三)监督按特定目的使用
暂准进出口的货物按规定应该用于事先确定的特定目的,在这个阶段,海关的任务就是根据暂准进口货物的性质和使用情况,有选择地抽查实际使用状况。对货物在使用期间因故、因需做出各种处理的,应区别情况处理,办理相应的手续。
(四)复出(进)口监管
暂准进出口货物在境内外的使用均有规定的期限,期满前均应复出(进)口。海关应验凭原ATA单证册,办理复出(进)口手续。对留购境内(外)的则应重新按正式进出口办理海关手续。
(五)核销结案
暂准进出口货物经使用并按实际去向办理了相应的手续,当事人应持凭ATA单证册至备案地或原进出境海关办理核销,对没有采用ATA单证册的凭保证函及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核销。海关在核对无误后,即应撤销。
什么是溢短货物
溢短货物是指船舶承运的货物,在装运港以装货单数字为准,在卸货港以进口舱单数字为准,当理货数字比装货单或进口舱单数字溢出时,称为溢货(OVER),短少时,称为短货(SHORT)。在船舶装卸货物时,装货单和进口舱单是理货的凭证和依据,也是船舶承运货物的凭证和依据。理货结果就是跟装货单和进口舱单进行对照,来确定货物是否溢出或短少。货物装卸船后,由理货长根据计数单核对装货单或进口舱单,确定实际装卸货物是否有溢短。
溢短货物的产生原因之一 二
一、发货人发货数字不准确或发货标志不符
发货人发货数字不准确是指发货人没有按装货单上载明的数字,将货物如数运送到港口库场或船边,在装船时,理货员又没有发现,以致造成船舶承运货物产生溢出或短少。
发货人发货标志不符是指发货人没有按装货单上载明的标志发货,装船时,理货员又没有检查出来,以致造成船舶承运货物在卸货港时,产生溢出标志不符的货物,短少标志货物。
二、港口漏装或错装船
装货港将整票或部分应装船的货物遗漏未装,将不该装船的货物误装上船,或将不同目的港的货物错装其他目的港的货物中间,均导致船舶承运货物在卸船时产生溢短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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