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货物运价的分类之三
3.按运输形式划分
(1)直达运价。指适用于两港间直达运输的货物运价,没有转运过程。
(2)联运运价。指适用于水一陆联运的货物运价,包括港口和车站的转运费用。
(3)集装箱运价。指适用于集装箱货物的运输价格。又可分为按所装货物的种类及重量(体积)定价和以箱为单位(不计箱内货物的种类及重量等)定价两种形式。
(4)航次租船运输运价。船舶采用航次租船的形式进行运输时,对单位货物或者货物总量规定运价。航次租船运输运价一般采用合同运价。
暂准进出口货物的特点之四、五、六、七
(四)为特定目的进出口,在规定时间内按原状复出进口
每种暂准进出口货物都有其特定的使用目的,不得移作他用。同时,货物又必须在事先规定的期限内,保持原有状态复运出进口。没有在规定期限复运出进口的,则须按一般进出口货物办理手续并缴纳进出口各税。
(五)现场监管未结关放行
即暂准进出口货物经海关查验、并在ATA单证册上签注放行后,仍须受海关后续管理。即要监督货物合法正常地使用,又要监管货物按规定复出进口。
(六)按货物使用后的实际去向办理相应的手续
暂准进出口货物虽然原则上必须复运出口或进口,但实际上还有转为内、外销或消耗掉的情况。无论其去向如何,均应按规定办理相应的海关手续。
(七)核销后结案
暂准进出口货物在使用ATA单证册进出口时意味着已向海关提供了某种,当货物有了实际去向,并按规定办理了海关手续,海关即应通过核对进与出之间涉及的货物情况,确认无漏管、漏税,即可核销、签注。
自愿出口限制对经济影响
总的来说,自愿出口限制的影响是降低进口的水平,从而提高这项产品在进口***中的价格。当正常情况下低成本、但现在受到限制的外国供应者提高它们的出口价格以谋求自愿出口限制产生的超额利润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价格上涨在正常情形下将会鼓励增加该产品的国内生产。但是,即使自愿出口限制是按进口品的自由贸易水平确定的,在一个寡头垄断的工业中,价格可能因为一项自愿出口限制安排从根本上改变了受影响的工业的竞争性质而上涨。如果出口工业(或***)管理自愿出口限制,那么进行保护的***里的生产者与出口国的生产者相比之下就成为“定价者”:如果自愿出口限制安排得到执行的话,国内生产者提高任何价格,结果必然使进口替代品的价格适当上涨。在这些情况下,本国公司和外国公司的利润都会增加。当然,消费者将遭受损失。可以预期,如果国内产品的需求方面对本国产品价格的变化比对进口替代品价格的变化更敏感的话,出口国的生产者会乐于同意一项所建议的自愿出口限制安排,特别是由于这样能够增加它们在进口国市场上的份额。因此,自愿出口限制使国内生产者的利润增加而使他们得到了保护,但是并没有使国内生产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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