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电池回收国外政策
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在回收处理废电池方面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积极的探索,并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
美国、日本、欧盟等地区未把群众日常生活使用的普通干电池作为危险废物对待,也没有强制单独收集处理普通干电池的法律。少数发达国家的电池(子)工业协会、个别城市曾经组织过普通干电池收集活动,2015年开展这类活动的地方已经很少了。日本、瑞士各有1个废电池再利用工厂,原来主要处理含普通废电池,现在则主要处理可充电电池。由于废电池总量较小,设施的生产能力有一部分闲置。德国把收集上来的废电池放置在废弃的矿坑中。
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废旧电池回收和处理的相关管理办法。有奖回收、以旧换新、公益回收等一系列有偿和无偿的地方性回收活动,渐渐淡化了刚在市民心中建立起的废电池危害性认识,库存回收库存电池,更多市民被导向了商业兑换中去,高价回收库存电池,对于将来我国实行的是商业性还是公益性回收管理办法来说都将是一个压力。上述的回收活动终都要回到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那就是废电池的运输、储存和处理。废电池作为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属于环保部门的工作范畴,回收库存电池,但它又是混杂在城市生活垃圾进入到环卫部门,所以废旧电池成了环保和环卫部门的大难题。
对废电池污染防治应遵循哪些原则?
约束与引导并行,从电池箱到电池模组再到电池单体,每一个拆解环节都需要安全的操作环境和专业、规范的技术。人工、露天拆解废电池不但会危害拆解者的生命健康,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因此,政策明确禁止人工拆解废电池的同时,提出“鼓励研发自动化、高l效率和高安全性的废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的模组分离、定向循环利用和逆向拆解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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