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区越秀区遗产侵权 遗产继承案件律师
广州遗嘱被认定无效或部分无效后如何处理?
遗嘱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并不影响遗嘱其他有效部分的效力,有效部分按照遗嘱规定的继承,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在确认为有效遗嘱或者部分有效的遗嘱中,对比多份有效的遗嘱或有效部分,择优选取出应当适用的那一份遗嘱或遗嘱那一部分。
多份遗嘱的内容存在冲突,必然导致效力较低的遗嘱的失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多被继承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后的遗嘱为准。但同时又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撤销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应以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后所立遗嘱为准。
所以有多份有效遗嘱存在的情况下,若有公证遗嘱,则以公证遗嘱为准,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它四种形式的遗嘱;但若有多份公证遗嘱存在时,则以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若无公证遗嘱,广州海珠区咨询,则以后所立的一份遗嘱为准确,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四种遗嘱的效力等同。
再简化一下对于先后多份遗嘱的具体处理原则:公证遗嘱优先于一般形式遗嘱;后订立的遗嘱优先于先订立的遗嘱,无公证遗嘱时,以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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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证遗嘱处分他人财产部分无效
张老太2012年去世后,她和张老先生生育的四个女儿发生遗嘱纷争。三个姐姐起诉四妹,要求平均分割老人的遗产。但四妹拿出张老太的公证遗嘱,该遗嘱内容为:张老太死后,其名下的这套房屋遗留给四女儿,他人不得干涉,并由公证处公证。对此,三个姐姐却不予认可。
法A院经审查认为,虽然张老太在张老先生去世后,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了房屋,但购买该房屋时使用了夫妻二人的工龄,才取得了优惠价。并且张老先生去世后,对其遗产并未进行分割,因此该房屋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二人各占一半的份额,而并非张老太个人的财产。张老先生去世时没有遗嘱,他占有的一半份额应由张老太和四个女儿共同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每人各占10%的份额。到张老太立遗嘱时,她占有该房屋的60%的份额。公证遗嘱也仅对她占有的60%的份额具有效力,对该房屋中由其四个女儿应继承的40%部分无效。终,法A院张凤依公证遗嘱继承张老太60%的份额,加上自己继承张老先生的10%的份额,共获得该房屋70%的份额,而张老太的其他三个女儿各自继承该房屋10%的份额。
律师讲法: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该***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公民立遗嘱只能处分属于个人的财产,并且是公民个人具有所有权的合法财产,包括自己名下的和他人名下的属于自己的财产。此案中,遗嘱无效情况咨询,该房屋虽然登记在张老太的名下,但事实上张老太仅享有60%的份额,她也只能处理这60%的房产份额。根据A高人A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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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办理继承权公证需提供哪些材料?
继承权公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继承人的身z份证、户z口簿或其他身z份证明原件
2、被继承人的证明
3、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4、被继承人的财产凭证,遗嘱效力***咨询,如房产所有权证、存z折原件
5、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需符合***规定的形式,在国外办理的遗嘱,需经遗嘱检验部门检定及认证
6、被继承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全部继承人合法情况的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供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8、继承人中有人的,需提供已故继承人的证明。继承人失踪多年的,应按通则规定,向人z院申请宣告该继承人失踪或
9、公证员要求的与此项公证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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