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建设项目2018年重大变动试行办法
作者:2018/3/27 5:54:24
制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试行办法
康菱新能源13825747896转载《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
(试行)
 摘要:为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要求,结合不同行业的环境影响特点,我部制定了制浆造纸等14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其中,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还应按照《***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要求,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各级环保部门不得审批其新增

 发文单位:******

 文件号:环办环评[2018]6号

 发文时间:2018-01-29
制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试行)
 
  适用于发酵类制药、化学合成类制药、提取类制药、中药类制药、生物工程类制药、混装制剂制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兽用***及***制造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规模:
 
  1.***、中药饮片加工生产能力增加50%及以上;化学合成类、提取类***、生物工程类***生产能力增加30%及以上;生物发酵制药工艺发酵罐规格增大或数量增加,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建设地点:
 
  2.项目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防护距离内新增敏感点。
 
  生产工艺:
 
  3.生物发酵制药的发酵、提取、精制工艺变化,或化学合成类制药的化学反应(缩合、裂解、成盐等)、精制、分离、干燥工艺变化,或提取类制药的提取、分离、纯化工艺变化,或中药类制药的净制、炮炙、提取、精制工艺变化,或生物工程类制药的工程菌扩大化、分离、纯化工艺变化,或混装制剂制药粉碎、过滤、配制工艺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4.新增主要产品品种,或主要原辅材料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环境保护措施:
 
  5.废水、废气处理工艺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废气无***排放改为有***排放除外)。
 
  6.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
 
  7.新增废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去向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8.风险防范措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增大。
 
  9.***废物处置方式由外委改为自行处置或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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